据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朱立毅)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制定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举报、受理和查处进行规范。
办法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报告负总责,并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