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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他叫项勇,天津市劳动模范,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三级主诉检察官。他憨厚朴实,因为项与“象”同音,加上他走路“四平八稳”,所以同事们都习惯地称他“大象”。十七年的从检经历中,“大象”始终在检察工作一线拼搏奋斗,在公诉岗位上奉献着青春,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主办“人间蒸发”案 疑犯被公诉
2008年底,项勇审微析疑,用铁的证据成功将一起扑朔迷离的某炼铁厂职工小石(化名)“人间蒸发”案元凶刘某某送上审判席。
2008年3月15日,小石的妻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小石上班期间走失,下落不明,走失时身上带着一部黑色诺基亚手机等财物。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侦查。经侦查,有人盗用小石医保卡、农行卡,公安机关锁定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刘某某供述了事实真相。2007年11月26日13时,刘某某在炼铁厂2号高炉炉基下,因琐事与同事小石发生冲突,二人在互相推搡中,刘某某将小石仰面推倒,身体被地面的一根垂直钢筋穿透,致其当场死亡。刘某某将小石随身携带的黑色诺基亚牌N70型手机一部及医保卡、农行卡各一张窃为己有。随后,刘某某为毁尸灭迹,将小石的尸体、手机卡及其他随身物品一同扔进铁水罐内,并将带血钢筋头用电焊机割下,连同现场的血迹泥土一并扔进上千度的铁水罐内熔化掉。事后,刘某某因在所窃医保卡和农行卡内窃取现金400元,以致案发。该案属于典型的“人间蒸发”案件。
被害人“人间蒸发”的案子,项勇和同事们都是头一次遇到。项勇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等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运用大量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等证据,结合刘某某供述,形成了认定刘某某犯罪事实的证据链。最终,项勇等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盗窃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区系统首个法律硕士 获20项荣誉
项勇拥有广博的法律学识,他先是拿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后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南开大学第二届法硕研究生班,取得了本院第一个硕士学位,也是津南区政法系统第一个法律硕士。在没有耽误一天工作的情况下,以优异成绩通过主诉检察官考试,通过司法考试。
多年来,“大象”独立审结刑事案件六百余件,经他手协助或审批各类刑事案件达一千余件。他用七八年的时间赶超了别人十二三年的办案数量。近两年更是每年达百件之多,无一错案。追诉的人犯多达十几个,追加的犯罪事实上百;经他手惩处的被告人近两千人,获刑十年以上重刑犯达百余人。
“大象”获得二十项荣誉,其中包括市级“严打”先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区优秀共青团员、区十大杰出青年、市检察系统办案能手、全市优秀检察干警、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王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