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2011年4月10日零时,天津市北辰区小淀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天津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国道112线)K69+500M吕庄村沿线广告设施被盗,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人民币,国有资产面临严重损失。
被盗广告设施系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属高速公路两侧构筑物为国有资产,犯罪分子盗窃的广告设施对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而且影响了天津高速的良好形象。北辰区刑警大队对此案高度重视,并由刑警8大队闫队长亲自挂帅抽调精干警力迅速成立专案组对现场进行勘查、侦破工作。
经专案组分析,此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盗窃案件。专案组根据案情特点,利用多种侦查手段,经过近两个月不分昼夜的排查、走访、秘密调查取证终于掌握重要破案线索,发现了被盗广告设施藏匿地点,并最终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海洋广告公司的杨某某、马某某。2011年6月10日零时专案组展开抓捕行动,当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专案组连夜展开突审,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两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4.10国有资产盗窃案”就此告破,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被盗广告设施已全部追回,目前此案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