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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上周末,在的“每周热线报告”中,《机动车停车费到底该嘛价》的调查采访,对一些繁华地段的机动车停车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报道。昨天,针对这些被曝光的路边停车场,物价部门联合交管部门,进行了集中清查。
在昨天上午进行的清查行动中,物价部门联合交管部门,分别对百盛旁新华路、食品街以及大胡同等多处占路停车场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发现在这些停车场的管理和收费中,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在这次联合清查行动中,总共查出5处问题停车场。
问题一按次收费按时收费收费标准随便说
在一些地下存车场或是存车楼,对于机动车存放的价钱,在入口处都会有明示。可是,这些占路停车场的机动车存车费到底该是多少钱,似乎是管理员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在昨天的清查行动中,这一问题暴露得最为明显。在百盛附近的新华路路边停车场,清查人员就看到停车场管理员告诉停车司机“计时收费”,每小时的停车费用为3元。在向停车者收取10元押金后,管理人员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下该辆车的车牌号和停车的起始时间。当清查人员向停车场管理员询问时,其却表示是按次收费。
相同的情况还出现在大胡同附近的南运河南路路边停车场。尽管在明察中管理员都表示这里是按次收费,每次停车费为2元,但是,当清查人员再次暗访的时候,却发现想在这里停车,至少会被要到每小时6元。“我在这多停了一会儿,就被要走了20元停车费。”一名司机在现场表示。
部门说法:新规实施前无计费设施的路边停车场不许计时收费
据联合清查人员介绍,7月1日,这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费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像食品街、大胡同以及滨江道周边等处,均按一类路段的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8元。不过,在新规实施前,像这些没有计费设施的路边停车场并不允许计时收费,只能按次收费,被发现的这些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规定。联合清查人员表示,如遇到停车场乱收费的情况,市民仍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联华停车4000400088,物价局12358,交管热线23394637。
问题二不要发票就不给“要票价高”属违规
在对多处路边停车场进行明察暗访中,索要停车发票的问题也浮出水面。在清查中发现,这些停车场的管理员在收完停车费后很少主动将相应的停车发票交予司机。在百盛附近新华路的路边停车场,调查人员就看到,一名司机在驾车离开并向停车管理员索要停车发票时,管理员才给,而另几个司机没有主动要,停车管理员也未予理睬,收完钱后扭头就走。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停车场,而且比较普遍。对此,管理员的说法是“司机没主动要”。
部门说法:不管司机是否索要都应主动开具发票
据清查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停车场的管理员在收取相应的停车费后,不论驾驶员是否索要,都必须主动开具停车发票。像这些不给发票,甚至是一些以“要票价高”为由拒绝给驾驶员发票的,都属于违规行为。清查人员也提醒驾驶员,停车交费后,一定要索要发票作为维权证据。
问题三不统一着装不戴牌停车场外溢成问题
停车场的管理员必须佩戴工作牌,这是相关部门对停车场管理方面的明文规定。可是,在昨天的清查行动中却发现,这个规定似乎只停留在了纸上。清查人员发现,有的停车场管理员不但没有统一着装,也没有佩戴工作牌,只要见有车停靠过来,他们便走上去找人家收钱。而在南市食品街的停车场,当清查人员要求停车场管理人员出示工作牌以证明其身份时,管理员表示工作牌放在休息亭里,自己没有钥匙拿不出来。
另外,在这次清查过程中,还发现停车场外溢以及泊位内多停车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清查人员都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处理。
部门说法:无工作牌可拒交存车费
对于停车场管理员不佩戴工作牌的情况,清查人员表示,如司机要求其出示而其无法出示的话,完全可以拒交停车费。
清查人员告诉记者,除要求停车场管理员佩戴工作牌以证明其身份外,7月1日后,中心城区内所有路边停车场的管理员还将统一着装。驾驶员在停车后,只有见到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牌的管理员后,才可以交纳停车费,否则,可通过投诉电话对该停车场及管理员进行举报。
链接逐步实现道路停车泊位设备化管理
停车管理规范行动期间,本市将逐步实现道路停车泊位设备化管理,即统一使用咪表或手持POS机计算停车时间及收取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