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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及其周边地区的每一方湖面、每一寸岸线、每一块绿地、每一处设施、每一个景观,都是极其宝贵的公共资源,都要让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共享。”
杭州市承诺,将建立健全西湖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西湖的公共资源,实现公共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
另外,西湖申遗办表示,对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土地,杭州市将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保护好土地资源,绝对不搞经营性出让,坚决制止房地产开发项目,禁止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设立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