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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晓慧通讯员杨建玲)近年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引入心理疗法,针对不同气质、性格、动机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疏导方法进行调解,有效地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实现了案结事了。
今年,该院还招录了1名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公务员,聘请了2名心理咨询师参与民商事调解工作,帮助法官更有效地掌握心理疗法。
今年5月,明溪法院运用心理学成功调解两起退休职工追讨社保案。该县某企业两名退休职工退休后,发现少交了社保费,将单位诉至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着重对两位当事人不同气质和性格进行了分析。法官经过综合考量判定赖某属于多血质型气质,总的特征是反应迅速,活泼好动,但情绪不稳定;而罗某属于黏液质型气质,这类人的特征是稳重、踏实,但灵活不足。针对两人不同的性格特点,他们采取不同措施对症下药。对待赖某,法官允许她多说话,把一肚子的话都“倒”出来,同时加以启发和引导,从中了解其诉讼的真实原因;而对罗某,法官则抓住他谈话的重点,集中讨论问题实质,避免在非实质性或不重要的问题上纠缠不休,在必要时,耐心予以疏导。经过办案法官数次不懈地努力,两个当事人终于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点评: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法官拟订调解方案就是要找到打开锁芯的“钥匙”。把心理学的方法和技巧运用到民事调解中,有助于让法官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心理特征,采取相应的疏导方法和措施进行调解,从而提升调解成功率。
(陈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