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6月26日,新娘新郎接受社区居民的祝福。当日,伴随着云南省“6·26”禁毒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该省戒毒示范园区“雨露社区”举行,10对在这个生活环境优美、脱瘾条件优越的社区内成功戒掉毒瘾,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的新人,进行了集体婚礼,并领到了建在园区里的安居房钥匙。新华社记者陈海宁摄
本报记者 侯莎莎
昨天是第24个国际禁毒日。当天,国务院颁布并施行《戒毒条例》。《戒毒条例》是禁毒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全面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的责任主体、工作机制、戒毒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保障措施。
自愿戒毒有规范
为了体现对吸毒成瘾人员的关爱,引导其积极、主动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戒毒条例》对自愿戒毒作了专门规范:明确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主动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规定了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规定了戒毒医疗机构的执业规范,包括: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的治疗措施,采用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科学、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
此外,《戒毒条例》还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制度作了原则规定: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组织劳动应付酬
《戒毒条例》明确了戒毒康复场所的康复对象。条例规定,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人员可以自愿与戒毒康复场所签订协议,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
戒毒康复场所应当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和生产劳动条件,同时应当加强管理,严禁毒品流入,同时建立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制。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应当参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此外,《戒毒条例》还规定,对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
泄露信息要追责
《戒毒条例》规定,对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不依法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职责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
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不要帮陌生人携带不明物品以防被利用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王优玲)海关总署26日提醒公众,不要给陌生人携带行李物品或代收邮包,不要轻易替他人携带超重物品、代收包裹,不为他人保管、投递、买卖不明物品,尤其提醒女性朋友要保持高度警觉,提高防范意识,以免被贩毒集团利用,沦为走私毒品的工具。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说,随着我国加大对毒品走私的打击力度,走私贩毒的方式也愈发隐蔽和狡诈,毒贩为了逃避打击,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经常在行李箱夹层中夹藏毒品,毒贩对行李箱做了仔细处理,肉眼一般看不出。出入境时,谎称自己携带的物品超重,找人代为携带;或者通过国际快递的方式,委托熟人朋友代为接收包裹;贩毒集团还常常采取诱骗和胁迫的方式,利用怀孕和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残障人员等人群从事贩毒活动。
该负责人说,轻松的兼职工作,帮朋友接收包裹,在过境或安检时帮人携带超重行李,在常人看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儿,也许你出于善意、出于友情,或由于酬金的诱惑,然而在有意无意间,就成为携毒走私的帮凶,为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贩毒团伙在网上招聘20-40岁女性从国外携带毒品走私入境,组织中国籍女子携毒入境,利用网站发布“出国服装调查”兼职工作信息,招聘“20-40岁中国女性、能独立出差、会英语交流”,并保证每次出国免费提供食宿和机票,每次将支付“工资”2000-3000元人民币。对于应聘者贩毒集团煞有介事地安排“面试”。当这些人上钩后,该团伙安排大家赴东南亚或西亚“出差”,在国外无所事事呆上4天,临走时交给其一个行李箱,要求将箱内的衣服样品带回中国,并有贩毒团伙成员前往接收行李箱。这些女士因警惕性不高,充当了贩毒集团的运毒工具,触犯了我国法律。
观察
专家解读四大亮点
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戒毒条例是为了配合新的戒毒制度的实施而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它最大的亮点就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中国公安大学副教授李文君说。“我们过去的戒毒形式比较单一,一旦发现就需强制戒毒。现在更加注重尊重吸毒人员的基本权利,以不限制人身自由的社区戒毒为首选。”李文君说。
“戒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违法者要处罚,病人和受害者更应教育和救治,所以教育和救治应放在首位。”李文君说,正是从这一考虑出发,探索出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回归社会为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
二是更加强调科学戒毒。“过去我们把复吸率高、戒断巩固率低更多地归于吸毒者本人或毒品本身,认为是吸毒人员意志力不够坚强导致的。从这次条例的规定中,我们也能注意到一个倾向,就是改变了这样的认识,纠正了过去对吸毒者本人身份的认定,更加强调科学戒毒。”李文君说。
三是戒毒期限因人而异视情而定。根据条例的规定,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如此看来,一名戒毒人员的戒毒期限可因人而异视情而定,主要取决于吸毒者本人吸食毒品的种类、成瘾的程度和个人戒毒的状况。根据这样的规定就可以帮助戒毒人员‘量身定做’一个科学的戒毒方案。”李文君表示。
四是戒毒力量专职化。根据现实情况,戒毒条例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关于戒毒力量专职化的规定也是条例的一个亮点。”李文君表示,只有从立法层面予以保障,才能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开展,从而更有效地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融入社会。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