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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北辰区检察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告人魏某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已受理该案。这是目前天津首例女性醉驾案件。
经审查,2011年5月19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魏某酒后驾驶一辆红色吉利牌轿车行驶至天津市北辰区宜白路敬一堂药店门前时与梁某驾驶的马自达轿车相撞。事故后经检测,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44mg/100ml,属醉酒状态。在全面审查核实证据的基础上,目前,北辰区检察院已依法对魏某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顾学峰 王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