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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保质期内变质
存放不当店家担责双倍赔偿
本报讯 (通讯员 孔胜 实习生 刘佳 记者 马辉)保质期内的红酒,却出现变质,一查原因是:超市存放不当。
消费者黄有投诉,他在青山工业四路一超市,花330元买了两瓶6年长城干红葡萄酒;回家一喝,感觉好像变质了。因商家不承认酒有问题,他便到冶金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接投诉调查得知,两瓶酒的生产日期分别是2007年和今年。2007年的酒是超市2008年进的,仅剩下变质的这一瓶,就与今年进的酒拼成两瓶卖了。变味的那瓶是2007年产的,保质期为10年。厂家的专家鉴定,酒是真的,可能是店家保存不善,导致红酒变味。
后经调解,店家同意按一瓶酒价的双倍,赔偿给顾客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