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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已被正式注销的原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3个多月里接受鉴定委托,出具无效法医司法鉴定意见书上千份。20日,武汉市有关部门称清理工作还在进行。
5月26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开审一起刑案。庭审中,被告人辩护律师范正武认为关键证据之一的法医鉴定书,是由原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在鉴定资质失效后的3月14日出具,不具备法律效力。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负责人近日在接受采访时称,经查,出现这一失误,是因此案的代理检察官没有及时发现原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资质过期并注销的事实。
6月20日,武汉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该鉴定所出具的无效法医司法鉴定书有1000余份。约一半是由公安机关、法院等委托该所进行鉴定,部分为刑事案件。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份无效鉴定书已被作为证据提交至法院,法院判案时是否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
另外500余份鉴定书是由公民个人委托鉴定,本身即不具备作为法院判案认定事实的有效证据。“因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资质已注销,无法人主体,我们要求该所原投资方负责清理所有无效鉴定书,逐一通知各委托鉴定机关和个人。由于数量较大,善后工作还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