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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审查者》的上演,最令我欣喜的不是舞台创作者的大胆和勇气,勇气总比认真来得容易,我首要赞赏他们对古典形式及其蕴含精神的理解,与当下任何看似前卫的做法相比,这一点都更是一个缺项。
剧本是英国剧作家安东尼·尼尔逊在1997年写的,主题是关于性的解禁。虽然这部戏剧的主张激进,但一部戏剧越是明确主张什么,就越容易仰仗古典的方式。这是一部从人性出发理解某种社会存在的戏,其方式不是用隐喻,而是用实验。却又是这样一种实验:目的事先已确定,只需要一个过程验证结论。实际上这是非常传统的、易卜生式的戏剧:方丹小姐向审查员力争她的电影的生存权,因不能改变制度,她在交涉中偷换了自己的目的,变为改变的执行者——以一个禁欲的人为样本,使他重新成为坦然面对性的自然的人,就是这部戏剧所做的实验。
如今这样的戏剧要令人信服,面临很多麻烦。譬如多数人已认同人是很难真正被改变的。对此,这部戏给出的限定是:改变的不是一个人的人性,而是他为社会状况所固定的性状。所采用的主要方法:说服——揭示,也成问题。说服如何能发生作用?揭示如何能治愈心理疾患?于是这部戏熟巧地使用很多手段,说服变得潜移默化,揭示的过程也更复杂。比如方丹小姐总是比审查员知道得更多,她要求审查员看到电影镜头里不可能看到的东西,这既夺取了认知的优势,又进行了暗示;迫不得已她还能暴走,长篇大论够得上震慑。于是每一次尽管审查员都反驳了,内心里他却都接受了一部分,最后完全被掌控、被征服。
行动完成,戏剧的目的达到,戏剧却失衡了。方丹小姐有明显的优势,因为她掌握作者手中的正确,这对另一角色显然不公平。她好似有种蓄意的、折磨人的意味。戏剧对此所作的平衡是用爱——方丹小姐是为了拯救他。然而爱就对吗?她凭什么强迫别人被拯救?这一点作者也不得不在最后点出来。但是凭着自己有种真理,且认定对别人好,就宣扬出来,迫使别人听,迫使别人做,不正是这种有明确主张的戏剧所要做的事吗?这部戏剧在现今的意义就在于,说出片面的真理,以尖锐突围,无畏于并不周全,只为补给欠缺它的人。
这部戏剧的表演关键在于调节一种平衡。我原本的预期是方丹小姐丰盈诱人,而演出刚开始,女主角有点儿令我失望,她显得有点学术、神经质、可怜兮兮。但看着看着,我觉得这样的设置是一种有说服力的解读。现实中一个执著较真的人,更有可能是一个天生自然开放的人,还是一个易于紧张、受伤害的人?很可能越主张什么就是越欠缺什么,方丹小姐可能就是异化的受害者?当她歇斯底里地说她的电影是“十分深刻、十分动人、十分细腻的”,她唤醒了我似曾相识的经验,我为她感到难过。我觉得她是一个英雄,就像易卜生的“人民公敌”大夫,就像斯特林堡的“父亲”。她的严肃性压倒了她的蓄意和行为的不公。
而在整个演出中,兼任导演的赵立新饰演的审查员,以从容淡定和对戏剧节奏的谙熟始终控制了场面,这也在另一个方面弥补了剧本潜在的失衡。而审查员的强势,在我们这个观演语境中也是更易理解、更富于含义的。
这次演出非常忠实于剧本,几乎不改动任何台词的内容,不丢失其中任何的文学信息,这让我在饱受戏剧环境的自妄、浅薄气氛之苦中,看到了另类的希望。而《审查者》的呈现又不刻板,有一些新意。有的一看就恰切,比如当方丹小姐揭示审查员的心理病源时,台词从扩音器的录音中说出,这非常像羞愧紧张的人在自省中听到的声音。有的则可商榷,比如审查员与妻子的场景除了最后一个,都用默片式的录像和字幕表现;如果是为了不打破舞台空间的整一,这样做大可不必,不换布景而示意场景的变换,如今没有观众会表示不适;但这也显出另一个喻义:妻子始终存在于审查员的幻想,直至他被方丹小姐治愈。实际上,如果创作者心中确有一种解释,他的所作就能被理解,只要这种解释不是并无意义的和过于简单、常识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