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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蕾)因怀疑两名男子盗窃财物,北京财富中心保安部副经理许某伙同保安部消防主管、保安部主任等8人,非法限制两名男子自由长达17个小时,并对二人进行殴打。今天上午,许某等8名被告人被检方指控犯有非法拘禁罪在朝阳法院受审。记者了解到,正常情况下,保安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但他们却提出了要3万元私了费。
上午,在法庭上一字排开的8名被告人,包括一名北京财富中心保安部副经理、一名消防主管、四名保安部主任、一名保安部中控员、一名保安主管。
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26日20时许,因怀疑两名男子盗窃财物,财富中心保安部副经理许某指使并伙同消防主管董某等7人,将两名男子强行带至财富中心某公寓保卫部办公室内,非法限制二人人身自由,直至次日13时许被民警解救。其间,许某、董某等人将二人分置两屋进行殴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你们有什么证据怀疑二人盗窃财物。”在宣读完起诉书后,公诉人开始询问第一被告人许某。“主要凭借三点怀疑。第一点,抓他们的时候他们跑了。第二点,要给他们送派出所,他们不愿意去。第三,他们提出想私了,不想通过公安机关。”
公诉人表示,这只是他的主观推断,并不是证据。许某说,在发现两名男子前,施工方报告说有东西丢了。开始两男子不承认,在他们一阵拳打脚踢之下,两男子最终承认了偷东西。
许某自称,打完人后他开始想把二人送往派出所,但二人跪在地上哭,说“家里孩子才几岁,父母岁数大了,能不能不这么办?”他有点心软,心想人也打了,真报警也不好交代,这时候对方提出愿意赔偿,想私了。于是,有人提出要3万元私了费。
次日,当许某得知此事已经惊动警方时,他一边迅速赶往派出所,一边给另外几人发短信,嘱咐道:“如果警察问,别提钱的事。”
当警察得到信儿来到财富中心解救被关押的二人时,第三被告人李某却将二人藏了起来。法庭上,李某一开始辩解说,他是“带二人去休息”。但当他自己都觉得这个解释很荒谬时,他终于承认:“我错了。”李某称,后来他良心发现,将两名男子交给了警方。上午法院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