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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从他人手中买来购物卡后,“黄牛”韦先生购买了大批黄金。当还剩余55.5万元时,却被翠微大厦告知该卡已无法使用。为此,韦先生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公司告上法院。昨天记者获悉,认定韦先生手中的购物卡是其上家用支票诈骗得来的,海淀法院判决韦先生败诉。
韦先生起诉称,去年8、9月,他购买了翠微大厦发行的60余万元的购物卡,并多次在翠微大厦正常消费使用。去年9月3日下午,当他再次到翠微大厦消费时,收银员告知他,尽管购物卡内仍有55.5万元,但该卡已无法使用。与翠微大厦沟通无果后,他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购物卡内的55.5万元,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1万元。
庭审时,翠微大厦则表示,韦先生曾多次因倒卡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是专业“黄牛”。他所持的这批翠微购物卡是从姜某手中购买,数额是300多万元。而姜某是使用修改了金额的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中心的支票骗走了该批购物卡,然后转手卖给了韦先生。依据这批卡的消费信息,韦先生随后迅速买了黄金等物品。“这可以看出韦先生和姜某是同伙,涉嫌合谋诈骗。鉴于韦先生是恶意消费,并不是普通的消费者,因此不同意赔偿其上述金额。”
法庭上,翠微大厦还出具了姜某被抓后的供述。姜某称,韦先生是专门倒卡的“黄牛”。去年8、9月,他向韦先生出售了价值300多万元的翠微购物卡。
庭审中,对被指“黄牛”一事,韦先生称,“他购卡的目的是投资”。
法院最终查明,去年8、9月,韦先生从姜某手中购买了大量购物卡,这批购物卡是姜某变造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中心的支票后从翠微大厦购买的。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向市公安局内保局报案后,姜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事发后,翠微大厦冻结了这批消费卡。
据此,该院判决认为,韦先生所持美食消费卡虽是翠微大厦发行,但均从姜某处购买,是姜某用涉嫌诈骗的票据所购买。经法院向公安机关和姜某调查,韦先生是专门倒卡人员。因此,韦先生与姜某之间的购卡交易属于违法行为,鉴于翠微大厦并未收取韦先生的购卡款,故判决驳回韦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宣判后,韦先生提起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