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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松黄洁6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颁布8周年的日子,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提示市民,年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在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有申领意愿的公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除公安机关经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执行职务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身份证丢失的,应当及时申请补领;公民和有关单位应保护好公民身份信息,不要向无关人员泄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