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波
基层维稳,不仅仅是家长里短,有时一些突发事件甚至潜藏着人身伤害的危险。记得我在基层司法所任所长时,曾参与阻止了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事后,有人问我“面对危险,你就不怕吗?”我说:“我怕,但我肩上担着维稳的责任,再危险我也得上!”
那是2009年3月23日,一家砖厂与村里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村民与厂方因土地租金问题发生了纠纷。村民将20多辆汽车停到砖厂生产区内,并将砖厂的电源切断,在没有签订新的土地租赁合同之前,不许砖厂生产,砖厂被迫停工。由于纠纷双方涉及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动,情况非常危急。我赶到后,和镇干部先疏散了在砖厂逗留的村民,并向厂方重申在纠纷没有解决之前,为了不将矛盾扩大,砖厂暂不生产。随后,我们到村民家中一户户了解情况和做群众的工作。
不料下午4时,砖厂内突然传来了机器的轰鸣声,村民纷纷走出家门跑向砖厂,我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立即向砖厂赶去。砖厂内,许多村民正在阻止厂方生产,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冲突,十多名村民和厂方工作人员手执棍棒、刀斧对峙,一场群体性流血事件发生在即,在这危急时刻,我冲到冲突的双方中间大声喊:“大家要冷静,别动手!”并用身体拦住一个气势汹汹手持砍刀的村民。在我大声喝止下,冲突的双方没有动手,随后其他镇干部也赶到了,我们一起将冲突的双方分开,一场群体械斗被阻止了。
随后几天时间,我和镇干部一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多次召集村民代表与厂方代表谈判。在我们的努力下,村民与砖厂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砖厂也恢复了生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两年了,但它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作为基层综治干部,不管身处何方,都要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
(作者单位:广西那坡县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