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涂铭李京华)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因涉嫌收受一块价值17万余元的手表,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6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官认为,刘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