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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秋怡家园和秋丽家园项目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公告,承租家庭可在7月25日前到项目现场进行登记。
公告中显示,承租秋怡家园项目的家庭可在2011年7月25日前(节、假日除外)到项目现场进行第四批登记。承租秋丽家园一居室单元住房的家庭可在2011年7月8日前、承租二居室单元住房的家庭可在7月25日前(节、假日除外)到项目现场进行第四批登记。若房源不能满足项目第四批登记需求,申请人可转到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据介绍,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进行登记。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据了解,秋怡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坐落淮河道与姚江东路交口,租金标准16元/平方米。秋丽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坐落东丽区张贵庄路北侧,租金标准18元/平方米,两大项目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项目。记者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