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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铁军)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南开区将从即日起至11月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公务用车的配备和管理。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期6个月,分为调查摸底、核定编制、纠正处理、全面规范、监督检查和总结报告6个步骤。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街道办事处。重点治理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违反中办发[1994]14号、厅字[1999]5号文件规定,擅自购买配备使用进口车辆;违规擅自购买配备使用超标准车辆;违规一车使用多牌(套牌);违规配备使用执法执勤车辆;领导干部提拔、交流后,违规占用原单位车辆;领导干部一人占用两辆(含)以上公务用车。
对于“超编车”和“超标车”将按照一律收缴、集中封存、统一调剂、公开拍卖的原则,按照先调剂使用、后拍卖的程序处理,即能调剂使用的,统一进行调配,不能调剂使用的公开拍卖,处理结果报区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拍卖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调剂和拍卖结果将在社会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