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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外来打工男子在劳务市场被骗参与盗窃,发现被骗后禁不住引诱,主动组织盗窃。近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10年11月,来津务工的李某在本市双口镇劳务市场找活干时,遇到一招工的王姓男子。王某自称承包了某护栏安装的工程,需要工人整理不平整的钢板。几天后,李某发现被骗盗窃。王某提出让李某替他雇人盗窃,给工人的钱也由李某分配。李某决定效仿王某的方法,从中渔利。
同年12月15日,李某伙同他人到京沪高铁工地,盗窃预埋钢板480块,价值10164元。18日,李某等人再次盗窃时被当场发现。李某逃离现场后,于2011年1月31日被捕。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姚华王彧记者陈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