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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7月9日上午,一位满头大汗的老大妈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公安宝坻分局钰华派出所,向民警讲述了自己被骗的经历。
清晨,张大妈在劝宝购物广场附近遛弯,发现地上有条“黄金”项链。这时,从后面跑过来一位30岁出头的妇女抢先捡了起来。张大妈眼见到手的便宜让别人抢先夺了去,情急之下与之争论。这时过来一名外地男子说他可以帮助调解,而且不参与分利。经调解,双方商定“见面各占一半”。由于张大妈的居住地点比较近,就把金项链给张大妈;但张大妈要用手上的戒指(价值1200元)作抵押,然后再回家拿800元现金给对方,张大妈琢磨按照现在市场的黄金价,自己有赚头就答应了。张大妈回家拿钱时儿子询问怎么回事,张大妈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儿子觉得不对劲。母子俩出门寻找那一男一女时,发现他们早已不见了踪影。于是,母子俩赶忙来到派出所报案。
经专业单位鉴定,这条项链并非黄金制品,只是一条染了色的铁链。(记者孙毅通讯员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