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根据12日公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文件要求,各省(区、市)要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长期负债分别为55亿元和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