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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芸(医生)
医学上的每一项重大成就,都往往引起伦理道德的争议。体外受精与试管婴儿、器官移植与克隆器官都曾引起热烈争论,冷冻精子与冷冻卵子技术也不例外。说穿了,利用冷冻卵子技术延迟生育,只是为女性掌握生育主动权增加了一种可供选择的途径而已。问题的症结,即要工作还是要孩子的根本冲突仍然没解决。所以现在只能对“冻卵”就事论事。
就“冻卵”技术本身而言,我完全能接受。作为医生,我知道这6年来,“冻卵”技术已臻成熟。从采取、保存,到化冻复苏,成功率已达80%以上,而且对身体没有什么损害,费用也只有四五千元,不算高,能接受。
从生育伦理角度看,“冻卵”是自己的,再植后也是自己完成妊娠全过程的,所以不存在法律和伦理问题。“冻卵”是可以接受的。
但用“冻卵”技术延迟生育,我觉得是一场赌博,太冒险了——目前卵子解冻后的怀孕率仅为2.3%,比用“新鲜卵子”的“试管婴儿”技术的怀孕率20.6%要低得多。100次只成功二三次,简直像彩票中奖。把日后生育的希望寄托在“冻卵”上,不是太冒险了吗?
从生育质量看,卵子经过长期冷冻会不会质量下降?现在看来是不会。但不能保证冻卵孕育的胎儿与正常自然孕育的胎儿一样优秀。再说若干年后,女性过了最佳生育年龄,孕妇怀孕过程也不如年轻时顺利,潜在危险也增加了。冻卵生育对孕妇和后代来说,都不如自然怀孕生育好是肯定的。
从医学角度看女性生育,自然受孕、适龄生育最理想。“冻卵”生育虽然可以接受,但只能作为不得已时的备用选择。除非是遇到因病要切除卵巢,或得了癌症要接受化疗之类的特殊情况,又想保留生育机会,不得已而为之。一般情况下,还是不要主动选择“冻卵”为好。
至于因为工作和事业原因,经过慎重的综合考虑,希望用“冻卵”技术延迟生育时间,那是个人的自由选择,只要丈夫不反对,不破坏家庭婚姻,接受“冻卵”也无妨——毕竟生不生孩子、什么时间生、怎样生,都是夫妻的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