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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兴科
近日,《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获省政府批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实行“核定收支、集中收付、专户核算、绩效考核、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将现有的挂号费、诊察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次10元,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可在基金中直接支付8元,其余费用由就诊人员个人负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服务仍按现行项目和标准收费。
同时,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机构的政府补助、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进行核定,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考核制度,对机构的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医疗服务收入,根据其年度收入计划进行考核,并与财政补助核定工作相衔接,建立奖罚机制:对未完成收入年度计划的,根据其完成情况同比例扣减财政补助收入;对超额完成收入年度计划的,按超收部分的80%安排绩效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奖励和事业发展。按照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专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健全完善跟踪问效制度,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根据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口,政府按人均3—5元标准核定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在村卫生室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落实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