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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晓慧通讯员林栎)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认真落实好“八个一”的要求,即阅读一批必读教材、举办一场法官做群众工作经验专题交流会、开展一次学习讨论会、组织一次“司法大走访”活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制定一套整改措施、建立一套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确保“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取得成效。
福建高院党组对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高度重视。院长马新岚多次主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省高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和挂钩联系点活动的指导,将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大讨论活动工作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与方式,切实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落实到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去。
据悉,“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结束后,福建高院还将以基层法院、一线法官为评选对象,组织开展“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