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晶)昨天,市教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我市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11年度学生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自9月1日开始,要求本市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各区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参保率将达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