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张彦平
2009年的一天,一位老人来做公证。老人姓王,老伴儿卧床不起,住在儿子家中,想把几间平房卖掉。
老人把我们带到儿子家取证,他老伴同意卖房,没想到儿媳却不同意,接着就和老人争吵起来。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对王老说:“这房子是您二老的,他人无权干涉,但最好还是与子女好好沟通沟通,别因为这个和孩子闹生分了,等商量好了,您再找我们。”
一周后,老人打电话告诉我们,说和子女商量好了,没问题了。
事后我总结,遇到这样的情况,千万不能急于出证,为了家庭的和睦、为了老人平静和谐地度过晚年,我们要在情与法间找准平衡点。
(作者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