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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感悟
广州恩宁路居民在吉祥坊被拆废墟上,发现了一件刻有“吉祥坊”字迹的民国石门套,就想搬移留念,但拆迁队却强行阻拦并将石门套当场锤断。居民张伯上前阻止,手掌被划伤因此报警。警察到场后,拆迁队直呼张伯等人为“这帮刁民”。
一个“刁”字,带有强烈的道德谴责意味,甚至有一种从政治上、法律上定性的味道。但是,在法律概念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刁民”二字。而从社会学角度讲,按法律规章办事的是良民、是公民,违法违纪的是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分子,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一个叫“刁民”的中间阶层。“刁民”只是一种官员的自主评价,与法律无关,甚至与公民社会、权利社会背道而驰。
我们这个社会之中,之所以有不甘自身权利被侵犯的“刁民”,首先是因为先有“贪官”和“庸官”。
(王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