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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0时起,和平区20个区域道路停车泊位率先实施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其他区域停车泊位的配套建设仍在进行中,目前按原标准收费。
为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今年7月起在全市逐步推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采取计时停车为主,计次停车为辅,日间计时、夜间计次的收费方式,划分三类地区,实行不同区域有差别的收费政策。从昨日0时起,本市首批道路停车泊位正式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包括20个区域500多个道路停车泊位,均位于和平区,其中一类区域5个,二类区域3个,三类区域12个。据和平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首批20个区域道路停车泊位都进行了收费标准登记备案工作。具体收费标准以小客车为例,日间7时至21时,一类区域如哈尔滨道滨江商厦等每半小时4元;二类区域如荣安大街等每半小时3元;三类区域每半小时1元。夜间、包月等收费标准也有相应调整。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南市食品街外的荣业大街沿线道路停车泊位看到,路边醒目位置树立着公示牌,上面表明停车收费标准、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等的停车保安员正在引导车辆停车入位,并通过咪表刷卡的方式缴纳停车费。
据了解,新标准在全市逐步推行,其他地区道路停车泊位的配套建设仍在进行中,目前仍实行原来的收费标准,经验收合格才能登记备案。(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