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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鹏昊)昨天,西城检察院透露,蔡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检方指控,蔡某伪造了一份房产证给朋友做抵押,轻松“借走”32万元。后在朋友一再催债下,蔡某去住建委办理正规抵押手续,暴露了造假行径。
检方称,2009年8月,30岁的男子蔡某租住了北京市房山区一小区1号楼2单元502室。去年11月,蔡某因筹集不到承建项目的工程款等,心生一计,虚构了“509室”,并伪造了一份房产证,自己也摇身一变成为这套“乌有宅”的业主。此后,蔡某用该房作担保,向朋友华某借款,称可按其偿还高额利息。考虑到是朋友,且利息可观,华某没要求其办理正规房产抵押手续,先后两次借款总计32万元。蔡某将钱挥霍一空。
今年5月,眼见借款期限将至,蔡某仍无还款之意,华某便多次催促蔡某办理正规手续。6月1日,蔡某迫于无奈,只好壮着胆子来到房山区住建委办理房屋抵押手续。不出所料,蔡某一递上“房产证”便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事发后,住建委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警方将蔡某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