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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姜艳秋通讯员冯新)眼下,暑期旅游高峰已经到来,面对众多的旅行社和众多的旅游线路,游客该如何选择,才不会落入“陷阱”?昨天,市旅游执法大队发布了暑期出游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外出旅游切莫贪图便宜,只有享受高质量的旅游,才会真正实现快乐旅游。
提示一:认清资质再做决定
安全提示:市旅游执法大队介绍,一些市民因为图方便或者求便宜的价格,可能会找到不具备旅行社经营资质的“黑社黑店”报名参加旅游,这样的旅游没有任何质量保障,甚至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安全事故,很难维权。
出游建议:一是旅游咨询或办理旅游业务要到有经营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旅行社具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许可证,办理业务时应到旅行社实地查看一下其经营证照。游客还可以点击天津旅游政务网(网址:www.tjtour.gov.cn)查询旅行社名录;二是,出行前要与旅行社订立正规的旅游合同,合同上需盖有该旅行社的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并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存。所谓正规发票,指的是发票填写的内容要正确完整,企业印章要规范。
如何识别:“黑社黑店”经常会有几个特点,一是经常采取送票上门的服务方式,避免让游客接触到他们的经营地点,不让游客有机会从他们的营业场所的情况来识别出他们是黑社黑店;二是签合同不正规,甚至不与游客签合同。正规的旅行社会使用市旅游局要求使用的标准合同文本。现在我们要求各旅行社都要使用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出境旅游组团合同》以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组团合同》,共三种文本格式。黑社往往会参照使用已废弃版本的合同,还有的会自行制定一份不正规的合同,甚至不与游客签合同。
提示二:贪小便宜易入陷阱
安全提示:市旅游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跟随旅行社出团旅游,正是看中了组团旅游的方式,不但省去了自己安排游览、住宿、交通和用餐等的劳苦,还会因旅行社“打包”旅游产品而降低部分旅游支出。面对同样的旅游产品,有些市民难免会被低价格所吸引,最终选择了低价团,甚至是零负团费的团队。低价位的旅游费虽然在报名时会给游客短暂的惊喜,但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带给游客的是重重“陷阱”。
低价陷阱:降低餐标,吃不到当地特色餐;降低住宿标准,“能住乡下不住郊区,能住郊区不住城里”;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自费景点和消费性项目;在景点的停留时间短,听不到应有的旅游介绍;导游变成导购,购物时间长于参观景点的时间等,甚至还发生了拒绝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被导游甩团的恶劣事件。因此,低价格旅游费的背后,一定是购物和自费项目等高消费的“陷阱”,甚至有的游客还遭遇了欺诈。
出游建议:根据上述情况,市旅游执法大队提示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选择价位合理的行程,并详细了解行程的内容。签订旅游合同之前,要对行程有一个符合实际的心理价位,不要贪图低价诱惑和抱有“越便宜越好”的不正确消费心理。游客可参考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在日前推出的暑期热点旅游线路参考价格,为出游选择合理的线路。
提示三:“团购游”价低风险多
安全提示:“团购”因其低价和便捷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而与之相伴相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针对层出不穷的旅游团购,市旅游执法大队提醒市民,市场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旅游者不要轻信旅游团购。
低价陷阱:日前,游客赵女士向市旅游执法大队投诉,自己曾在某网站购买了价格为280元华东五市游的旅游产品,是坐汽车去的,舟车辛劳暂且不提,在行程中,旅行社不断地带大家进购物点,而且还要求大家必须交纳近千元的自费项目的费用,最后钱一点儿没少花,罪一样儿也没少受,一路光剩看导游的“脸儿”了,买的东西质次价高,自费项目包含的景点都是些“不入流的”,憋了一肚子的气,回程后投诉了这家旅行社和网站。
出游建议:有关负责人介绍,旅行社操作华东五市常规线路的旅游费用不会低于1000元,过低价格的旅游产品一定是陷阱。还有,团购形式下的旅游费需旅行社先行垫支,因此极易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为旅游埋下诸多隐患。所以,建议旅游者到正规旅行社选择旅游产品,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里预估,避免上当受骗、因小失大。
最后,市旅游执法大队提示,如果遇到旅游纠纷,游客可以拨打旅行社所属区县旅游局的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报名参加出境游组团社的游客可拨打市旅游执法大队的投诉电话28359093进行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