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恩树从检16年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樊帆始终坚守人民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准则,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为钟爱的检察事业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樊帆心系群众,执法为民,办理600多起案件,没有一起错案,没有一起引发群众上访,经受住了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他秉公执法,为检清廉,拒腐不沾,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人、亲属谋取过任何私利,没有受到一次群众投诉。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从军队副营职干部转业到地方后,把全部精力用在工作上,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个人职级待遇要求。 1998年,樊帆被确诊为膀胱癌,手术后3个月就回到了工作岗位,拖着病弱的身躯一干就是10多年,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一个基层检察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检察事业的崇高信念。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樊帆先后被授予“平顶山市优秀共产党员”、“平顶山市优秀政法工作者”、“平顶山市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2008年7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0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