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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刘珣)仓库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收受好处后,放任“问题”仓库交割棉花,导致被质押入库的棉花流出,进入市场,给国家造成700万元损失。近日,金某、王某、臧某因为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刑。
2008年12月,某棉花交易市场在对外地一家叫金宸源的仓库进行核查时发现,天丰公司4个月前质押给市场的35批棉花已经全部违规出库。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立即介入调查,首个主攻对象就是仓库所有人庞某。庞某说,韩某找到自己要求接手仓库。获得工商登记后,庞某等人找到了时任某棉花交易市场总经理助理兼仓储管理部经理的金某。
金某按照程序,派副经理王某去考察金宸源仓库,王某受到了上下两面的公关。“我认为仓库资格没有问题。”金某作为领导发了话,同时,庞某向王某妻子户头汇了30万元。之后,王某未在考察报告中写入金宸源仓库存在的疑点。金宸源仓库再次成为棉花交易市场指定交割仓库后,庞某又给了金某1万元好处费。事已至此,仓库管理人臧某任棉花随意出库。原本质押2500万元的35批棉花,4个月里被全部移出。检察机关全力追缴,最终仍有700万元损失无法挽回。今年7月4日,西城法院做出判决:金某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王某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臧某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