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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想利用我手中权力发财的人交往时,只讲义气不讲原则
2010年8月20日,我身负着11年重刑被投入监狱改造。
大墙外,艳阳高照。大墙内,我却是全身冰凉。夜深了,我躺在狭窄的硬邦邦的铁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痛定思痛,我堕入犯罪深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教训:
一是追求享乐,思想蜕变。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我在生活上开始追求享受,经常与一些商人朋友出入高档酒店,大吃大喝。对反腐倡廉的各种教育不以为然,反而认为有人请是自己权大的标志,有人送礼是自己位尊的显摆,有人捧是自己人脉兴旺。看见那些大款出手阔绰,而我这个身兼数职的“县官”却囊中羞涩,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发生了变化,认为替别人办事拿点好处也无可厚非。再加上我分管的单位都是实权部门,于是,我批了不该批的字,打了不该打的招呼,收了不该收的钱。
二是武断专行,自以为是。古人云:“满招损,谦受益。”时至今日,我对此感受颇深。我的思想发生变化后,骄傲专横的意识在工作中暴露无遗。自以为年轻得志,基层工作经验多,和上层关系好,也取得了一些工作成绩,别人解决不了的我能解决,别人不懂的我熟悉,渐渐地我与其他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少了,由此失去了同志间善意友好的批评和帮助。我开始固执己见,目空一切,总认为高人一等,沉溺在过去取得的一些成绩中。
三是江湖义气,不讲原则。我到家乡任职后,衣锦还乡的虚荣心悄然而生,面对昔日的同事、同学、同乡的请托,我讲面子,讲义气,心想为官一方需要一帮人抬轿子、吹号子,打造自己的小圈子,个人才能有威信,工作才能打开局面。在会同县有个传言:“有事找梁县,讲义气准成。”我自认为朋友多,为自己所到之处如众星捧月而沾沾自喜,并引以为荣。对那些想利用我手中的权力发财和违法乱纪的人,缺乏深刻认识,只讲义气,不讲原则,以至于我在与他们交往时良莠不分,来者不拒,对他们提出的一些要求和请托一味地满足。
我从一个有发展前途的领导干部堕落为一文不名的囚犯,完全是木匠戴枷锁——自作自受。如果我的忏悔能给人们以某种警示作用的话,也算是我这个戴罪之人能够对社会做的一点有益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