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问:我的一位亲戚对老人很不孝顺,在老人把遗嘱写好后,她偷偷改了一些对她不利的内容。我想问一下律师,她这么做是不是就无权再继承遗产了?
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答:《继承法》第七条有如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因此,您的这位亲戚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丧失继承权。本报记者唐琼郑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