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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京7月20日电记者丁国锋实习生马超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今天表示,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首次将省级财政引导资金具体数额直接写进意见之中,明确提出省级财政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引导资金增加到1亿元,这在全国是率先之举。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省90%的城市社区、80%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居(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文化活动室覆盖率分别要达到90%、95%、100%以上。意见在社区用人机制上,提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参与民主选举,经过民主程序担任城乡社区党组织、居(村)委会成员。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城乡社区帮助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