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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犯罪嫌疑人入室偷窃时以蜡烛充当光源,但盗窃得手后一高兴,忘了将蜡烛吹灭带走,后引起火灾。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在嫌疑人再次出手盗走电动自行车时将其抓获。
7月19日凌晨1时许,新村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其位于塘沽河滨里小区附近的一处平房着火。接警后,民警快速赶至王某家中,经现场勘察,发现火灾为半根燃烧的蜡烛所引起的。同时,王某在清查家中财物时发现,家中丢失两部手机及一部mp4。从现场燃烧痕迹和事主反馈情况分析,民警断定窃贼刚离开不久,随即以被盗现场为中心展开搜索。
凌晨1时30分左右,巡逻民警巡至塘沽第五中心医院附近时,发现一推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慌慌张张,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面对民警的提问,该男子无法说明电动自行车的来历。就在民警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时,该男子撇下车撒腿就跑。民警将男子抓获后,从其随身背包里搜获两部手机、一部mp4以及钳子、电棍等工具。经审讯,该男子交代了进入王某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原来,犯罪嫌疑人翟某上个月初刚从老家来到塘沽打工。但一个多月来,工作没有找到,身上的钱也被花光,翟某便起了盗窃的念头。7月19日凌晨,翟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钳子、蜡烛、匕首等作案工具窜至河滨里小区附近的一处平房前,用钳子撬开明挂锁进到屋内。由于屋内较黑,翟某遂点燃蜡烛照明。后翟某逃离时,忘了将燃烧的蜡烛吹灭带走,随后引起火灾。作案后,翟某溜至临近的一条马路旁,见一男子醉倒在地,一旁停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翟某上前发现电动自行车并没有上锁,遂再起贼心,推起电动自行车逃之夭夭。就在翟某为了自己的“成果”窃喜时,被巡逻的新村派出所民警抓获。现翟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通讯员赵永明张易廷刘晶晶记者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