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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职言》帮你职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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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者L先生打来电话,向本报反映,他是天津长江旅行社的一名班车司机,平日里早晚跑班车,工作时间跨度比较大,也很辛苦。一周前,旅行社向员工发放了6月份的50元防暑降温费。L先生本来并不知道防暑降温费也有标准,看了报纸才得知,原来今年的补贴应该是每月93.8元,足足少了一半。L先生对长江旅行社这种“减半发放”的行为,表示质疑。
雇主声音:
防暑降温费5折发放
工作人员称并不知晓国家标准
随后,按照L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同天津长江旅行社取得了联系。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防暑降温费的具体发放数目,只是按照自定的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给员工。天津长江旅行社主管人事工作的贺经理向记者解释道:“长江旅行社一直都很重视防暑降温工作。除了防暑降温费,旅行社每到夏天也会为员工发放绿豆、白糖等夏季防暑食品。但因为并不清楚国家的补贴规定,50元的标准是旅行社内部自己规定的。”
在记者提出,根据国家政策,防暑降温费并不能通过实物代替发放时,贺经理表示,旅行社非常希望为员工提供最好的待遇水平,但目前限于旅行社效益并不理想,如果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公司只能取消发放消暑食品,以此代替剩余部分的防暑降温费,才能做到全额发放。不过,这仍需和公司高层领导商量之后,才能确定。
专家解析:
防暑降温费必须现金支付
防暑降温费是否能用实物代替?就此记者采访了天津伟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玉安,他表示,各企业向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是补偿员工在高温条件下的劳动消耗,是一项法定义务,不属于福利待遇。因此,防暑降温费与其他防暑补贴形式不同,只能是现金支付,且必须是工资以外的支出。用工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另行支付。
赵玉安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发现企业选择用其他形式代替防暑降温费发放,或者未发放的,可以向本市各级劳动监察保障部门实名投诉。新报记者李茜实习生崔砚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