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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北京市2010年市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李颖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北京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0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市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北京市2010年市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0年市级决算。会议要求,要做好2010年市级决算及市级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财政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