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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武侯法记者肖翔)昨日上午,成都市民姚某因醉酒驾车被武侯区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处罚金2000元。
姚某原本是一名汽车修理技师。今年5月26日晚7点,他和朋友喝过酒后,驾驶小型客车,由成双大道往锦中街方向行驶。经过路口时,他与一辆电瓶车发生擦挂。姚某下车后,电瓶车主闻到他身上有酒味,于是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姚某带往医院检查,发现他血液里的酒精浓度为203.3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驾标准。6月1日,姚某被刑拘,后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法院一审认为,姚某违反刑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考虑到是初犯且认罪,故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