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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叶林坤已支付530万元工程款,剩下的余款一日不跟我结算清楚,那些农民工的工钱就得一直欠着。”雷志勇说。
????记者随后来到春园海鲜广场采访,该广场相关负责人何海文承认,他们与承包方雷志勇之间存在纠纷,但他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在于包工头。“我们作为发包方,不与农民工直接发生关系。”他说,“我们已经付给包工头500多万元,农民工是包工头雇佣的,拖欠是由于包工头不付给农民工。”至于与包工头之间存在的工程款纠纷,何海文说:“最终谁对谁错由法院来判决。”据知情人透露,叶林坤认为,雷志勇承包工程后,工程项目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低劣。因此,双方一直在为工程款一事相互扯皮,最终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雷志勇因拖欠工程款一事曾将叶林坤告上法庭。记者在三亚市(2009)城民二初字第681号民事判决书上看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都有过错。雷志勇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与叶林坤达成的合同因主体不合格,且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但雷志勇已依约施工,工程竣工后交付叶林坤使用,原告有权参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获得工程款。
????2010年11月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叶林坤、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雷志勇连带给付工程款125万余元。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一直未执行,而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21日下发民事裁定书,并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此,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王兴友、张天冬等多位农民工说:“如果还要等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才能拿到钱的话,我们觉得希望很渺茫,时间也是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