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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能动司法,唱响人民调解请进来、社会实际联起来、送法服务走出去的三部曲,使司法职能辐射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探索出一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新路。
请进来
人民调解消隐患
2010年5月10日,西陵区法院挂牌成立社会矛盾化解中心,由司法局派专员进驻立案庭协助诉前调解工作。
中心成立的第一天,民警黄某来到法院,状告本市公交公司。
原来,黄某于1975年因公致残。按照人民警察法和建设部、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在市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残疾军人的待遇。可多年来,黄某虽数次向有关部门反应,但始终未能办理乘车优待证,无奈之下,黄某决定诉讼维权。
走进法院,黄某却在选择案由上犯了难。若以侵权起诉,审理和执行都存在一定问题;若以行政不作为起诉,被告又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眼看多年维权的最后希望遭遇瓶颈,黄某情绪越发激动。
“您呀,放宽心,人民调解也能解决问题呀!”社会矛盾化解中心的张国华法官和司法局专员汪小玲给黄某递上一杯热茶,一边轻言安慰,一边启动诉前调解程序。
二人从黄某口中得知,本市的伤残民警都有着和黄某相同的境遇。可见,公交公司的制度缺陷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安抚好黄某,二人便直奔公交公司而去。
看着中心送来的诉讼材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听着法官和司法局工作人员的细心讲解,公交公司负责人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会迅速妥善处理。
没几日,该院果然收到了公交公司的回函:相关制度已经完善,黄某等多名伤残民警的乘车优待证均已办好。
就这样,一起可能引发多名伤残警察涉诉涉访的矛盾化解于无形,人民卫士因公致残所应享受的合法待遇如愿得以保障,而曾经被忽略的文件法规也终于被纳入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谁说到了法院便只能打官司?我们能做的其实可以更多。
联起来
个案剖析促改革
2009年的一天清晨,吕某等110名“西城明珠”小区业主集结在法院审判大楼前,要求起诉某房地产公司。
“要是法院还不能给我们解决,我们就去上访、堵路。”人群中有人大声喊道。
原来,业主们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费用是由小区开发商预收代办的,入住几年,却仍未拿到两证。眼下,开发商竟不见踪影,业主们便直奔法院而来。
该院将被告身份一核实,发现情况更糟:从2008年8月起,该开发商作为被告所涉案件已有24起,涉案金额已高达613万余元。追查之下更发现,由于经营不善,业主预交的办证费用早已被挪用,开发商也已潜逃,难怪办不下两证。
承办法官们一边做着业主们的工作,一边由院长带队四处奔波。对100多名业主的细心安抚,与数个政府部门的座谈沟通,各个开发商的问题排查,一连好几个月的工作艰辛不难想象。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们关注的却远不止这100多笔办证费用。
“西城明珠”案不过是道德缺失的表现之一。当下,本市楼盘出售时,全都由开发商直接预收办理两证的费用,没有其他部门监管。如此一来,很容易形成漏洞,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果预收费用模式不改革,恐怕还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西城明珠”。
“预收费用如果能有第三方监管,会比开发商直接收取更好。”联席会议上,该院院长周林波一语破的。
也就是这一句话,最终引发了全市房地产行业的一大改革——预收费用须如数交第三方监管。
之后,该案在辖区党委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协调下,两证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全体业主撤回起诉。
谁说法院只能就案办案?我们看到的其实更远。
走出去
能动司法为大局
今年,西陵区法院通过与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需求,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借司法优势融入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
当“家庭暴力”从一个词汇发展成一种社会现象之时,作为西陵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的民事审判第二庭走入院校、街办、社区,为数百个家庭进行“抵制家庭暴力”的法律讲座和维权指导,以小家和谐促进辖区安宁。
当犯罪行为日渐侵入学生群体之时,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组织宜昌四中的学生们现场观摩“擂肥”、打架斗殴等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开庭,以法制教育鼓励德才兼备。
当“钓鱼执法”、“违法执法”越来越成为媒体热议的词汇之时,行政庭的法官们走进宜昌市规划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就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针对性授课,以对点指导敦促依法行政。
当道路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保险赔付问题越来越多之时,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又走进了各个保险公司的会议室,讲解当前保险合同案件中出现的热点、疑点、难点,共同探讨如何在现有法制框架下促进调解和变通执行赔偿项目,以法制座谈完善企业经营。
当社会的道德底线越来越受到冲击之时,西陵区法院为未成年犯开展社区矫正、定期到缓刑犯家中走访帮扶的工作还在不断继续,以至于数年来,该院判处的缓刑犯无一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谁说法院的工作就只有审判、执行?正如太阳每天升起,西陵区法院的法官们也正用法制的光辉照耀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