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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在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张某与某商店的买卖合同纠纷,商店为张某免费办理了全额退款手续并终止买卖合同。这是该院与县消协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以来,双方合作的第一起案件。
今年年初,璧山法院与县消协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按照协议,法院可在消费纠纷立案前、受理后各阶段,邀请或委托县消委会参与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经由法院依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该院成立消费纠纷案件合议庭,并在县消委会设立消费纠纷案件巡回审判点,不定期前往巡回审判案件。消费纠纷案件合议庭对县消委会的调解工作予以指导。
近年来,璧山法院引入社会单位进驻院人民调解室,建立委托调解机制,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在征得其同意后,移送到人民调解室由调解员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由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截至日前,成功调解案件500余件,成功率高达70%。(何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