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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进程中,司法处于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通过实施“司法联络员”工程,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协调指导平台,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指导源头解纷
“村里经常发生一些家长里短的小矛盾,我们想调解和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联系县里的法官又不知道找谁。”一名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话,引起了下乡调研的垦利法院院长温刚的深思:“如果能在基层设立司法联络员,通过他们参与社会管理,既可以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又可以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岂不是一举两得?”
就此,该院“司法联络员”工程应运而生。该院在全县11个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101个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5个农村社区、经信土地环保城建等管理部门、金融保险企业、中小学校以及辖区内油田二级单位,各聘任了一名司法联络员。司法联络员的职责是反映单位或群众的法律诉求、传达法律信息,在法院的指导下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以及法律知识宣传和诉讼引导等工作,并配合法院开展法律服务、调解、信访、执行等工作。
“原来复杂的纠纷我们不知道怎么处理,现在给法官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就行了,我们的心里更有底了,干劲更大了!”,垦利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周卫存感慨地说,法官在处理街道办事处的法律事务问题上给予他很大帮助。今年以来,该院法官指导司法联络员调解纠纷120余起,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6次。
要充分发挥“司法联络员”工程的作用,提高司法联络员的法律水平是必然面临的课题。为此,垦利法院积极开展了司法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本院的资深法官每季度分不同专题对司法联络员进行法律知识讲课。
“实用!”被问及培训后有何感受时,垦利石化公司的司法联络员汪强连声道,“法官讲得很具体、很有针对性,又有案例证明,对我们处理好公司的法律事务很有帮助。”针对基层司法联络员法律素养普遍有待提高的现实,该院组织法官编写了《司法联络员法律手册》,指导司法联络员开展工作。
构建参与社会管理大格局
在聘任113名司法联络员的基础上,该院出台了《司法联络员工作细则》,就如何加强与司法联络员联系,开展好法律服务活动,指导司法联络员参与社会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院在部分重点建设改造指挥部、重点农村社区、重点学校逐步设立了法官工作室(站),公布法官、司法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姓名、职务、照片、联系电话,法官每周与司法联络员电话联系一次,每月到法官工作室(站)值班一天,积极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以法院为龙头,法官工作室为骨干,113名司法联络员为依托的覆盖全县的司法服务网络,形成了参与社会管理的大格局。
今年5月,联系黄河口镇建林社区的法官王开天接到社区司法联络员的电话,该社区部分村民因土地承包问题与外省承包土地的农民发生纠纷,冲突大有一触即发之势。了解情况后,王开天当即带领两名司法联络员进村入户做双方的释法明理工作,讲清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一场潜在的群体性纠纷化于无形。据统计,今年至今,该院受理的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案件数量大量减少,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