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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1至6月份四川全省22个中级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案件综合指数、效率指标、效果指标分别位居全省中院排名第一。其中,该院案件质效综合指数、效果指标两项在今年一季度全省中级法院评估排名第一后再次荣登榜首。
一个细节值得留意:在历年四川全省中级法院评估中,该院质效评估各项指标排名均是倒数第一。半年时间过去了,该院为何有如此大的进步?其奥秘何在?
面对压力
合理配置审判资源
2009年以来,成铁中院面临两大工作压力:一方面,在全国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后,每天都面临着日趋繁重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随着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多,新法官得不到补充,各业务部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审判力量薄弱的压力。
如何在现有条件下走出困境提升审判质效摆在了院党组面前。该院党组在分析了队伍状况后提出,将在现有基础上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强化审判功能,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突破口。
该院开展了对各部门定岗、定人、定责的“三定”调整工作。该院借鉴其他铁路法院经验,按照“退休一人给现有法官加担子”的办法,适当提高每个法官的基本工作量,再结合各部门案件总量,合理调配部门人数;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各部门职能进行重新划分,消除职能不清和多头管理的弊端。
该院率先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审监庭负责日常工作,重点加强对案件的评查和质效监督。由立案庭通过审判流程管理,每周对每个法官的结案数和未结案数在内网上公布,再由审监庭对各部门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评查,评查结果与部门岗位目标考核和法官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以此奖勤罚懒,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三定”工作实施后,许多部门人员有所减少,但案件质量却明显提高。审监庭庭长张巍感慨地说:“起初,庭里干警对人员减少还心存疑虑,院里一系列措施出台后,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细化措施
狠抓规章制度落实
“我们审判管理工作虽然起步较早但进步迟缓,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审判管理工作还不规范、不细化,监督工作不到位。”成铁中院院长蔡瑜在今年年初审判管理分析会上说。
针对过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该院制定完善了《审判案件质效管理考核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上下一致、纵横协调、责任到人的考核、评查制度。
其中,把审判管理与层级管理结合起来,明确“五级”人员责任。审判员,即案件承办人,要对承办案件质量负责;合议庭,承办人负主要责任,其他人负连带责任;庭长,对全庭案件质量负责;分管副院长,对案件重大事项及一般程序、裁判文书把关;审委会,行使重大疑难案件审判决策,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差错案件的责任界定及责任追究作出决定。
该院还把落实制度不到位进行处罚纳入制度管理中。以电子档案归档为例,为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工作,2009年2月,省高院制定了《诉讼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起初,个别干警以工作繁忙、扫描仪运行速度缓慢为借口,一拖再拖,致使电子档案不能按期进入流程管理。针对这种现象,该院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诉讼电子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电子档案必须同步上网运行和归档,对电子档案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的案件坚决退回不予归档,并追究了相关部门领导责任。文件出台后,各业务部门加强了管理,补录了未归档案。仅今年1至5月,审监庭评查电子档案130余件,各业务庭都做到了及时、规范归档。
设置节点
加强流程环节卡控
该院注重加强节点监控,案件从立案便进入审判管理办公室监控范围,并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
该院在案件立案后,对案件的排期、送达、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时限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杜绝案件开庭的随意性。法官对庭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送达开庭传票,确定第一次开庭时间,非经分管副院长批准,不得更改开庭时间。提倡当庭宣判,提高审判效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调解不成的,必须及时开庭,避免久调不决并力争当庭宣判。
同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审限警示催办制度,对催办内容没有立即回复的,提请院长、副院长发出督办令并进行全院通报,责令承办部门负责人就相关原因及责任作出情况说明。
统计显示,今年1至6月份,该院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无一超审限、被发回重审,审判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