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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储皖中本报通讯员施晓焰马燕夏明海
这是一个世界性的质疑———戒毒真的有希望吗?它的出路究竟在哪里?对此,在中国禁毒前沿云南,位居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化门户和重要桥头堡城市的昆明,在社会管理创新回应民众呼声中,正在给出一个积极的答案。
早在今年2月15日,春节假期刚结束,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就和厅禁毒局局长胡祖俊、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立功一行,踏着清晨田野上大旱后久违的雨露,穿行在距昆明30公里外的昆明市戒毒康复中心的3000亩土地和厂房间,为戒毒所如何借鉴开远“雨露社区”经验把脉。
此前3个月,在这里的5000余名戒毒人员刚刚按《云南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能移交实施方案》移交司法戒毒部门。至此,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改成了昆明市戒毒康复中心、昆明市和谐家园康复社区两块牌子。
这两块牌子的变更,标志着复吸率居高不下这一世界性难题,在以“保障公民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目标的社会管理创新中,被昆明市公安局党委锁定。
目标———化解戒毒复吸顽症。2月15日中午,孟苏铁在考察并听取赵立功及康复中心的工作汇报后,当即明确表态:“我们建立和谐家园,目标就是要让戒毒期满出所,无家可归、无业可就、被社会歧视的戒毒人员有一个继续巩固戒毒成果的条件,让他们能够就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努力解决戒毒巩固难这个瓶颈问题,保护好公民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这就是我们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目的”。
孟苏铁特别强调说:“我们规划的是小区建设,不是过去强戒所的高墙和铁丝网围着的大院。我们要改造和新建的不是‘床位’,而是一个‘家’,是有厨房、卫生间的社区居民房。”
针对和谐家园康复社区的管理,这位作风务实的公安厅长要求:“和谐家园社区要形成一套管理制度。不是强戒所的管理制度,而是新型的、带有一定特殊性的、居民小区的管理制度。管理上不以公安为主,这个小区就是政府的一个小区,设立一个公安派出所。”他要求,“小区建设要人性化。不要都是限制,该放开的放开,我们的目标就是他不吸毒、不再去犯罪。可以吸收社会上其他人员进小区廉租和就业,逐步和社会融合起来。”
昆明市按照指示,迅速作出部署。“一周一推进,奋战100天”,戒毒所机关腾出办公楼,改造成社区管委会办公楼;民警腾出自己的宿舍和强戒楼,改造成可容纳513户社区居民的公寓楼;后勤部门腾出仓库和厂区,改造成社区商业街……
3个月后,5月25日清晨,记者再次来到曾经的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举目望去,曾经森严的大门,换成了与正常小区一样的、铸写着“和谐家园康复社区”的大门。在昆明市戒毒康复中心政委姚敦义的引导下,记者看到,“入住条件”中这样规定:戒毒康复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及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材料,按流程规定,自愿申请并办理手续即可入住。
和谐家园康复社区,由戒毒康复人员自己选举产生的、由康复人员组成的社区管委会自行管理。社区为自愿入住的康复人员提供居住、就业、培训和医院、美沙酮维持治疗点、幼儿园、综合超市等配套设施。康复人员住房分为:单身的一室一厅,成家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或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每月每平方米房租10元。每名康复人员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目前占地面积1348亩的一期改造建设已完成廉租单身公寓、家庭户居住套房513套。
社区引进的塑料制管、印刷、纸质品加工、饲料加工、生态种植、绿色养殖等工、农业康复劳动生产项目,可提供月工资收入1000元以上劳动就业岗位6000多个。
目前,昆明市各街道办事处正积极组织其社区戒毒人员前往和谐家园康复社区参观,如自愿留下巩固戒毒成效的,可帮助办理入住手续,已有200余名戒毒康复人员入住和谐家园康复社区。
事实证明,一条巩固戒毒康复的新路子已初见雏形,并受到戒毒人员家属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