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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本市32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因为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被质监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据介绍,7月5日北京地铁事故发生后,市质监局迅速行动,在前期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区县质监局及电梯制造、使用、维保单位依各自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期间,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35人次,排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202家,检查设备1694台(套),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份,责令停止使用存在隐患的电梯32台,其中主要问题为部分电梯超期未检验和电梯部分部件损坏。
质监局要求奥的斯排除隐患
针对奥的斯电梯存在的问题,市质监局与开发区局对奥的斯(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核实了奥的斯天津公司生产、维保自动扶梯的情况。质监部门要求奥的斯公司加强本单位生产、维保的自动扶梯的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奥的斯天津公司对全市在用且由奥的斯维保的434台自动扶梯逐台进行了排查,查出隐患14项,对存在隐患的扶梯已停止使用。
电梯维保使用存在六大问题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存在六大问题:部分使用单位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位置不明显或丢失;部分使用单位未在自动扶梯或人行道入口处张贴警示标志或乘梯须知;部分使用单位电梯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虽已建立,但日常演练不到位;部分使用单位在用自动扶梯超期未检验或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电梯维保单位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维保记录;电梯出现故障维保单位检修不及时。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已责令涉及此类问题的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