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最近几年持续的生育高峰,让人们对生育保险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而本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将没有工作的“全职主妇”纳入生育保险范畴,明确规定,职工未就业的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此外,记者从社保部门获悉,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准妈妈”可以从9月1日开始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记者侯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