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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期,市消协、市工商局组织人员对本市部分超市称重零售的相关食品计量进行了监督调查。结果发现,在29个称重销售食品样本中只有1个样本即沃尔玛和平路店销售的“火腿肠”超出《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负偏差值的规定。
此次调查样本分别包括:沃尔玛和平路店、家乐福海光寺店、易买得红桥店、华润万家北辰店、天津塘沽乐购、天津劝宝(宝坻区)等6家大型超市,对各超市自行称重零售的红小豆、火腿肠、糕点、糖果和干黄花菜等5种食品,每种随机抽取1个样本,6家超市共抽取样本29个(因1家超市无干黄花菜出售未抽取)。
在29个称重销售食品样本中只有一个样本即沃尔玛和平路店销售的“火腿肠”超出《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负偏差值的规定。其标注重量为0.176千克,核称重量为0.170千克;核称重量低于标注重量6克,按规定允许的负偏差值为2克,其超出规定负偏差值4克;按其标注价格每公斤42元计算,如果消费者购买该“火腿肠”则损失0.168元。(记者扈嘉怡通讯员王毅鹏刘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