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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近日,市工商部门对部分超市称重零售的相关食品计量进行了监督调查,29个样本中近7成商品计量“缩水”。
抽检显示:超市称重鲜有准
市消协、市工商局近日在消费维权特聘监督员代表和食品检验机构专业人员配合下,分别到沃尔玛和平路店、家乐福海光寺店、易买得红桥店、华润万家北辰店、塘沽乐购、劝宝(宝坻区)等6家大型超市,对各超市自行称重零售的红小豆、火腿肠、糕点等5种食品,每种随机抽取1个样本,共抽取样本29个。结果显示,有28个在《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误差值范围之内,但只有9个样本核称重量高于标注重量,其他19个样本的均在负偏差值之内。工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以“火腿肠”为例,其标注重量为0.176千克,核称重量为0.170千克,按其标注价格每公斤42元计算,如果消费者购买该“火腿肠”则损失0.252元。
消协提示:可要求去皮计量
“购买称重计量商品,消费者最好主动要求去皮计量。”消协提示,尽管不少散装商品都是事先包装好的,但消费者仍可以主动向商场、超市提出要求去皮计量。而经销商在销售零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记者徐晶晶实习生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