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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薛慧卿)毛巾人人必需,产品却非条条过关。市工商局昨天公布了对本市部分超市、购物中心、百货商店销售的毛巾质量监测结果,共有14个批次商品不合格。
监测发现,8个批次的产品PH值超标。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毛巾类产品PH值不得高于7.5,但上海崇明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堡镇店销售的标称由南通三利达纺织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创造生活”牌“螺旋绣花毛巾”,PH值实测为9.2;上海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梵帝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Quilts”牌“浴巾”,PH值实测为9.2,该不合格商品销售单价为120元。
此外,9个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名不符实,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如上海普陀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浙江义乌五鼎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波塞顿”牌“毛巾系列”,纤维含量标称为“100%棉”,实测为“61.5%粘纤、30%棉、8.5%聚酯纤维”。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分店销售的标称由深圳市嘉名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供货)的“仙迪”牌“童巾二条装”,纤维含量标称为“88%棉、12%粘纤”,实测为“69.6%棉、25.5%粘纤、4.9%聚酯纤维”。